为全面贯彻“科学 公正 准确 高效”的质量方针,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努力提高人员素质,2022年1月20日,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举行了2021年度管理评审会议,并对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持证上岗考核新规定、中心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了宣贯学习。

会议由中心主任主持,首先由质管室对2021年度管理体系的18项质量活动开展情况作了汇报,与会人员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充分讨论,提出了对策建议。然后中心主任做总结发言,肯定了中心管理体系运行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并对各科室提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相关要求,保证中心监测活动有章可循。通过本次管理评审,进一步促进中心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推动中心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升。 管理评审会议后,质管室组织参会人员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1年6月1日发布实施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163号令修正案)《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39号令)、生态环境部2021年9月发布实施的《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规定》、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22 年1月19日发布实施的《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实施细则》,以及中心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部分重要内容进行了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各关键岗位人员对 “不实监测报告”和“虚假监测报告”的认识,了解了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及实施细则新的要求和规定,加深了对中心现行管理体系文件的理解。最后,中心主任要求全体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重视对质量管理体系、监测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监测技术水平和能力,更好地为管理部们提供权威、准确的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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